李红在日本留学期间,因生活所迫,曾于2003年11月向日本人太平俊一借款六百万日元,约定十年内清偿。之后李红回国深造一段时间后又去往其他不同国家学习,一直未能归还借款。时光荏苒,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太平俊一为追讨该笔借款,远行至大洋彼岸,诉讼至李红户籍所在地的商城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
商城法院丰集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并对下落不明的李红进行公告送达。其后,法庭工作人员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李红的母亲在家的消息,又转而通过电话询问、走家访户等方式与李红的母亲取得了联系,并通过其母亲通知远在法国的李红回国应诉。在得知李红回国后,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其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并积极主动地向她了解多年前那次借款的真实情况。
大约两个月后,这个由两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说着不同语言的当事人引起的民事纠纷,终于要对簿公堂了。开庭之前,承办人柳法官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融法、理、情于一体,积极地对该案件进行了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太平俊一通过律师要求被告李红必须在七日内还清借款6000000日元(合301700余元人民币)并按同期银行利率承担利息和本案诉讼费用,而李红称自己手上现有的钱全都是向美国、法国等外国同学借的各国外币,当地没有能兑换外币的银行,并且大城市兑换外币的银行对于每日的兑换额度都有限制 ,因此不能满足原告的要求。而此时,原告太平俊一也不愿意做出任何让步。
法庭内的气氛以一种陌生的方式向法庭工作人员袭来。为了促使调解协议的达成,柳法官先把李红叫到一个单独的办公室,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询问了她自己对还款时间和还款数额的态度和底线。然后,柳法官又到另一个办公室与太平俊一的律师进行积极地沟通,然而律师在自己的代理权限范围内没有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柳法官转而通过原告律师与太平俊一本人取得了联系,并通过原告律师自带翻译人员与太平俊一开始交涉。起初,太平俊一的态度仍然很坚决,丝毫不愿意让步。十几分钟内,商城方言、普通话、日语三种语言在狭小的办公室内激烈碰撞,传递着三个人的思维精华,当时的场面真是严肃、紧张。为了说服太平俊一,小到原被告当年在日本的个人交情,大到中日建交多年以来民族关系的缓和与改善,柳法官可谓是千方百计、绞尽脑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终一波三折地完成了这场“舌尖上的战斗”,促使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李红于五日内归还原告太平俊一100000元人民币,接下来的五日内归还原告200000元人民币。余款1700余元原告自愿放弃,诉讼费由原告太平俊一承担。
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都流露出了会心的微笑,并对商城法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调解能力等各方面都给予了充分肯定。法庭工作人员解决了商城法院难得一见的涉外案件,并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脸上也笑开了花。
这场跨越大洋的涉外民事纠纷,最终在商城法院得到了快速调解,也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法庭小伙子的话说——“真是既长知识又长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