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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了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工作要求,现对以下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 执行案号:(2025)豫1524执2845号。 申请执行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00*****590。 被执行人:商城县河凤桥供销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4MA*****D7H。 案外人(收款人):商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案外人与本案关系:申请执行人系政府机构执法单位,行政罚款必须交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拟发放金额:48640元。发放事由:因申请执行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系政府机构执法单位,本案执行标的为行政处罚罚款,必须缴至商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转款账户,申请执行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没有独立账号,故将上述执行款打入申请人指定商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户。 特别提示: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商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承办人:李龙    电话:0376-6367508
· 2月26日下午,商城法院领导班子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邹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驻检察院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雷钧列席会议。 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剖析反面典型案例,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高质量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通报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邹涛代表院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发言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雷钧作出点评:商城法院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扎实、查摆问题深刻,相互批评认真,整改措施实在,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展现了法院领导班子团结民主、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 一是要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之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精髓。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专题研讨交流、法官大讲堂常态化机制,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提质增效。针对本次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问题逐个整改到位。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将整改落实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重点突破执行难、涉民生案件办理等痛点堵点。同步推进司法改革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实现审判质效提升与司法公信力增强的同频共振,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要履行一岗双责,锻造过硬司法铁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一岗双责"落实机制。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严管厚爱结合,通过业务轮训、案例研讨、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专业能力。始终保持惩治司法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四是要服务中心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紧扣县委中心工作部署,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深化诉源治理,健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加大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力度,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创新,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 司法实践中,一些原告企业想申请对被告企业进行保全又没有财产可供担保,而一些经营状况良好的优质企业又因为被保全影响经营,这个问题日渐成为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难题。 为破解上述难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商城县人民法院创新推出“双免保”白名单制度,通过建立“诚信企业白名单”,并对白名单企业实行“双免保”激励,进一步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诉讼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免担保,降低企业涉诉成本 “法官,对方企业欠我们公司货款不还,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经营,账面上也没有流动资金用来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日前,原告某公司在商城县法院诉讼期间申请财产保全时遇到了暂无法提供财产担保的难题。经审查,承办法官认为原告属于白名单企业范围,遂依照我院“双免保”白名单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原告办理了免担保手续,省去了原告寻求第三方或保险公司提供担保的繁琐手续和费用。 “双免保”措施中免于担保举措为作为原告的企业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便利,申请保全金额低于30万元的,经必要性审查符合条件的,将无需提供担保,极大的便利了企业诉讼,有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免保全,减轻企业涉诉影响 “我要对被告企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原告某公司将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至法官。承办人接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被告公司欠原告公司货款未付,但被告公司是白名单企业,且经营状态较好,公司账户流水较大,还款并无问题。若直接对被告公司进行保全,特别是冻结被告公司账户,对被告公司正常经营影响较大。经向原告释明,原告认可并撤回了保全申请。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保全对被告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免保全措施在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白名单企业作为被告时予以保护。具体是指白名单企业作为被告时,原告申请对其进行财产保全的,经审查缺乏保全必要性的,可以免于采取保全措施,减轻诉讼对企业的影响,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保全置换,保障涉诉企业正常经营 “保全冻结银行账户会影响我们正常生产经营,我们提交不动产证书作为担保可不可以?”原告与被告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原告申请对被告银行账户进行财产保全。后被告某公司向法院申请置换保全,以其所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作为保全物,申请解除银行账户冻结。考虑保全其银行账户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经审查后,承办法官准予进行保全物置换。 置换保全在白名单企业作为被告时,原告申请对其进行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查确有保全必要并作出保全裁定后,被申请人申请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替换被保全物的,听取申请人意见,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及时裁定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最大限度的利于企业发展。 “‘涉诉企业白名单’制度通过双免保、善意保、保促调等机制,既充分保障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期待利益,同时确保被保全人不会因法院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而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共赢。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涉诉企业白名单”机制为抓手,为诚信经营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同时激励企业积极履行法律责任,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邹涛表示。
· 2024年11月18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审结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商城县某合宾馆等4家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强制清算案件。该批案件为商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公益强制清算案件拓宽异常经营状态企业退出市场路径提供了有益实践,也提升了商城县二级管理人机构的办案水平和能力,达到了以案促学的良好效果。 商城县某合宾馆等4家个人独资企业,住所均在商城县辖区内,且登记机关为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述企业均于2012年7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定解散事由,但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其登记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城县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公益强制清算。商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开竞选的方式,指定河南宇楼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顺利完成4家个人独资企业的强制清算、破产工作。 目前,根据商城县人民法院出台的《设立商城县破产援助资金办法》的规定,商城县人民法院正拟从援助基金账户中拨付清算组费用,相关手续正在审批之中。 下一步,商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对接,切实推动经营异常企业公益强制清算常态化机制落到实处,有效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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