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城县汪桥镇社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案情复杂、双方矛盾尖锐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申请人张某和被申请人王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吵架生气。张某来到社会法庭,要求与王某离婚。社会法庭的负责人通过初步接触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均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但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30余万元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却互不相让,争执不下,几经调处,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出于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的责任感,社会法官与村干部及双方亲属取得联系,希望合力促进该案的调解。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共同给双方分析案情及利益关系,劝说他们把个人得失纳入婚姻家庭关系以及国法、伦理、人情的轨道考虑,如果继续执迷不悟、互相指责和仇视,酿成的苦果只能由自己承受,即使法院判决也不一定能达到自己意愿等。经过社会法官的耐心劝说及双方亲属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初步离婚协议:孩子随男方生活,女方分得18万余元的夫妻共有财产。翌日,张某和王某就依照达成的初步协议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