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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者不执执者不裁

  发布时间:2015-11-10 09:19:36


     非法占用国有或者集体土地的建筑物强制“拆除、没收”非诉执行,已成为法院非诉执行工作面临的“头号”难题。为破解这一问题,商城县法院在信阳法院系统率先尝试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为了深入了解这一工作机制,记者走进了商城县法院。

    11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商城县法院行政庭说明来意后,该庭庭长何莉说:“今天,我们将对家住本县兴盛街的李三(化名)进行实地查看回访,如果感兴趣的话,请跟我体验一下。”

    途中,何莉告诉记者,被执行人李三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建设房屋,当地政府要求李三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未果,遂向商城县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该院行政庭人员本次回访主要是动员被执行人主动拆除违法建筑物。

    来到李三家,李三满腹牢骚,何庭长苦口婆心地析法明理,两个小时后,李三承诺主动拆迁。

    走出李三的大门,何莉长出一口气:“还好,今天当事人比较配合。我干了20年审判工作,最怕的是‘拆违’,让我心有余而力不足。”何庭长顿了顿接着说:“近5年来,商城县国土资源局每年向法院移送申请‘拆除、没收’违法建筑物、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案件近100件。这对于在编人数98名的商城法院来说,显然是压力过大。”

    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已困扰法院多年。为使法院裁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商城县法院如何破解执行难题呢?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早在2013年,商城县开展违法用地、建设、开发经营的“三违”整治工作和旧城改造民生工程,房屋征收拆迁案件陡增,此类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执行难度大。

    何庭长说:“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法律规定法院有权执行,但能力不足;政府及行政执法机关有能力执行,但权力不足。司法实践中,我们一直在寻找突破口。我们发现‘法院裁决、政府实施’也就是现在提出的‘裁执分离’模式是个不错的办法。我们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和裁定,对裁定准予执行的,在裁定书中明确由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能力配置的问题。”

    2013年6月,商城县法院依法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曾某、李某7日内迁出房屋,逾期不履行,由商城县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执行。该案在县政府有力组织下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1月9日,《信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期)规定:“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和裁定,对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在裁定书中明确由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至此,信阳市明确提出建立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

    据了解,2013年以来,商城县法院共运用“裁执分离”工作机制执结征收拆迁非诉行政案件68件,均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3年的司法实践,商城县法院逐渐摸索出一条契合改革精神、符合本地发展实情的工作模式,使裁定权与实施权分离,“裁者不执、执者不裁”。该项工作得到市院的充分肯定,走在全市法院乃至全省法院前列。

    文章原载于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赵曾行    

文章出处: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5-11/10/content_1330737.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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