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商城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及综合科全体同志在执行局局长朱淑均的带领下,对被执行人吴某所有的房屋经网上司法拍卖后实施强制迁出,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原告黄某诉被告吴某等三人民间借贷一案,商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共同偿还原告30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等人一直未履行,黄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吴某等人既不履行法院裁判也不报告财产状况。经执行人员调查得知,吴某在商城县西大街某安置楼上有一处房产可供执行,遂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申请执行人黄某以26万元拍下该房屋。
由于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房屋,执行局组织相关人员于11月2日早上对被执行人吴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