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该案件的被告人肖某为了满足自己的性刺激,当着幼女刘某(11岁)的面裸露生殖器手淫,刘某呼喊来自己母亲才将被告人肖某控制住。经鉴定,幼女刘某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为满足性刺激,用手淫的方法猥亵女童,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且其猥亵的是不满十二周岁、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儿童,依法应从重处罚。考虑到肖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商城法院依法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二年。
在本案的审理中,法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规定进行审理。法官通知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商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不仅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还办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该庭优化少年审判工作措施,狠抓落实。一手抓失足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和矫治工作,一手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呵护他们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