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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妨碍执行被拘留 “雷霆行动”护法威

  发布时间:2017-07-01 09:21:14


    6月29日十三时许,一名案外人易某因妨碍执行公务被司法拘留七日。

    6月29日上午十时许,被执行人杨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体检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的外甥易某得知消息赶到医院。易某到医院后气势汹汹质问执行人员凭什么拘留杨某,并阻止杨某体检,执行人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易某不仅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反而对执行人员大声吵闹,态度极其恶劣,甚至还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录音录像。

    为了维护司法权威,打击易某妨碍执行的嚣张气焰,执行人员当即将易某带回法院,并告知其妨碍执行公务、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录音录像将会被依法处以罚款、拘留措施。此时,易某不仅没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还在叫嚣着法院没有理由对其罚款、拘留。执行攻坚组组长冯郁峰向其解释相关法律依据,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在执行人员耐心的释法教育下,易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对自己冲动的行为进行悔过并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并自愿接受法院司法拘留。鉴于此,法院决定对其从宽处理,最终易某被本院依法拘留七日以示惩戒。

    法律温馨小提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赵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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