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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16:23:48



商法〔2016〕47号


商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商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城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8日


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力推进我院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我院执行难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执行体制改革

1、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依托执行指挥系统,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我院执行局对内同时设立为中院执行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原对外称呼、职责不变,继续执行我院所辖案件的同时,把执行权和执行力量集中起来,最大限度提高执行质效。

2、强化执行案件异地管辖。按照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原则,对除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及小额标的案件外的其他案件,在充分尊重申请人选择权的基础上实行异地执行,特别是对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案件和超六个月未执结案件,一律由异地法院执行。

3、强化执行案件节点流程管理。与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接,建设运行统一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进行实时监控,自动生成、公开相关流程信息,形成执行法院、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功能,堵塞廉政漏洞,有效解决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

4、推进审执分离。进一步优化执行权的科学配置,落实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通过分段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实现分权制衡、互相监督,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

5、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中央19部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与公安、税务、工商、海关、交通等相关执行联动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执行联动措施,在出入境管理、高消费、行业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评定等多方面予以限制和惩戒,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

6、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环节的协作配合,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立案、审判阶段要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提示,做好保全和先予执行与执行查控系统的有序衔接,降低申请执行权利落空的风险;以保全促调解,诉讼调解要注重提高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觉履行率,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作出裁判时更加注重判决内容的明确性,避免在执行中产生争议。

7、建立涉民生等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建立专门台账,开辟绿色通道,定期开展专项集中执行,形成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快速执行的常态化机制。深化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定期汇总地方党政机关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向党委、政府通报,对重点执行案件挂牌督办。

(三)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

8、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与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点对点”查控对接,完善对被执行人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车辆、证券、股权、房地产等信息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快速查找、控制。

(四)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9、严格执行办案期限。认真落实超6个月未执结案件报告制度,对超6个月未执结案件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逐案建立台账,逐案进行评查,逐案向市中院报备。发现问题线索,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中院将对辖区超期执行案件超过已受理案件比例5%的法院进行约谈,对执行局长、院长进行诫勉谈话。

10、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对在账执行案款进行全面核查清理,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应当发还的执行款尽快依法发还,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坚决严肃查处。与最高法院管理系统对接,制订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确保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全程留痕、公平。

11、持续推进网络司法拍卖。落实“以网络司法拍卖为原则、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常态化运行,确保拍卖过程公开透明,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杜绝拍卖环节的腐败现象。

(五)加大惩戒打击力度

12、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纳入要求,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者低保对象的,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凡是不纳入的,必须报经省法院执行局长审批。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在官方微博、微信、晾晒在广场屏幕、张贴在单位住所,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13、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协调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解决执法中的具体问题。与公安、检察等机关联合制定下发打击拒执犯罪文件,统一执法思想、办案标准,对此类案件快速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依法判决,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合力。对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快速审理宣判,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

(六)健全强化执行监督体系

14、加强内部监督。建立执行约谈机制,对存在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突出问题的庭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

15、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有重大影响以及群体性、敏感性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或因不当干预难以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以暴力或其他方式抗拒执行的案件等,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参与、见证执行,主动邀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6、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失信被执行名单信息、执行裁判文书等依法及时公开,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案件及执行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研究拟定时间表、路线图,做好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工作,每半个月听取一次执行工作汇报,每月专题研究一次执行工作,每半年向当地党委、人大专题报告一次执行工作情况。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常务副院长分工抓、执行局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1、加强执行力量配备。执行局长每半年要向上级法院执行局述职;按照执行工作量配足配强执行人员,强力推进执行队伍“15-6-6”工程,保证我院执行干警占全院正式干警数量的15%以上,执行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6人以上,具有审判、执行资格人数占执行部门总人数的60%以上。

2、加强教育培训。以提升业务素养为重点,采取网上培训与现场培训结合、专业培训与分类培训结合的模式,对全体执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执行人员业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适合执行工作的限期调离执行岗位。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核心,增强广大执行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执行工作方向正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巡查组,对执行队伍进行专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问责,督促整改突出问题。落实“一案双查,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4、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对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贡献显著的干警要给予通报表扬等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严格执法、成绩突出的执行干警特别是一线执行干警,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表扬,给予立功、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广大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物质装备建设

足额保障执行办案经费,加大执行物质投入,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通讯器材、单兵执法仪以及其他必要的物质装备,要为一线执行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加强执行人员人身安全保障。

(四)强化执行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被执行人曝光等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认识,增强社会公众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执行环境。



                                                           商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88




责任编辑: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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