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商城县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季,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县政法委副书记王景明,县司法局局长卜春昕及县公安局、人民财保公司责任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季主持。
会上,李振院长首先结合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审判实践,将上级法院的相关会议精神进行了通报。李振表示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逐年上升,且案件审理周期长。为解决事故纠纷,当事人需要往返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法院、鉴定机构等多点多线奔波。“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的成立,有望实行调解前置、一键理赔,特别是保险行业专业力量的加入,更将有效解决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周期长、及时理赔难、处理程序重复等难题,在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的同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人民财保公司责任领导先后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协助“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的推进工作,确保各个环节高效衔接,形成解决纠纷的多元合力,争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季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尽快搭建道交事故诉前调解平台,运用全流程公开、阳光化处理、多元化解决的处理方式,力争从源头上减少道交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数量。二是加强与各保险公司的协作配合,确保各环节实现无缝对接,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提升纠纷处理效率。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畅通协作沟通渠道,由法院牵头,会同司法局、交警队、保险公司,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参考“余杭模式”尽快确定工作流程、赔偿标准,切实把一体化平台建设好、管理好、运行好,真正让辖区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的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模式。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心及“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心及“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就是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人民法院、公安交警、司法行政、人力社保、保险行业、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多部门联动,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现快处快赔,将司法便民落在实处,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得到“一站式”处理。
平台功能有哪些?
当事人享有以下功能:案件预判、注册/登录、提起诉讼、在线缴费、应诉、举证/质证、庭前调解、在线开庭、电子送达、一键理赔、鉴定等功能。所有的功能都可以在线上操作,案件处理流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和过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方式相比
一方面,平台在统一共建的平台上,当事人、保险机构、处理纠纷的组织使用统一的理赔计算器,统一理赔标准,避免了实际理赔数额与当事人预期差距较大,保险公司之间理赔标准不一的问题,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难度。
另一方面,纠纷实现了全流程在线处置,做到一网办案、快速处理,纠纷解决更方便、更快捷,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