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钱已交齐,由于本人态度不好,法律意识淡薄,给你们的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请法官原谅……”在河南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李某家属主动来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并写下悔过书。
2017年11月份,信阳某物业公司与李某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于十日内应全部还清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费,李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2018年3月,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李某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物业公司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申报财产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李某一直未履行,且家属态度蛮横,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李某及其家人仍置若罔闻。法院执行局以开展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为契机,依法对李某进行强制司法拘留。直到李某被送进拘留所,李某家人才恍然大悟,认识到自己拒不执行的错误行为,在被拘留的当天,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将执行款全部交付至法院,并写下悔过书,鉴于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并确有悔改表现,法院遂解除了李某的拘留措施,这便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