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商城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申请人送来的感谢信和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维护民益”的锦旗。原本阴雨连绵的天气,商城法院干警脸上却犹如和煦春风吹过,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后对该院执行法官的工作力度表示非常满意,““感谢李振院长、杨传国局长和赵耀庭长主持和解,他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帮助昌久公司挽回了这笔损失;感谢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四处奔波,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感谢信中字里行间透露着片片真情,只言片语传递着满满的感动.......
案件索引
原告南昌市久钢构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商城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11806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370元。原告在迟迟未收到案款的情况下,于2016年12月28日申请执行。在执行干警了解被执行人信息后,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在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终于在2017年6月29日将款项送到商城法院执行局,随后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来办理领款手续。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司法为民是我们的宗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商城法院始终将当事人的权益放到首位的工作态度,彰显了商城法院执行法官为民风采,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商城法院将继续书写更多感谢信背后的执行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