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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城:异地追击让“老赖”无处可逃

  发布时间:2018-12-05 10:30:39


“民无信不立。”信用是人之根本,是人之尊严、名誉、美德、力量之源泉。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开展异地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有偿还能力而拒绝履行的失信“老赖”。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商城法院判决被告谢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合计32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谢某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工作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反复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并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工商登记信息予以查询,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谢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谢某已经从原租住房屋搬走并更换了手机号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该案进入瓶颈期。经过坚持不懈地调查,执行人员终于找到被执行人行踪,于是立即远赴湖北省京山县杨集镇菖蒲村三组执行,在当地法院和村委会的配合下到被执行人家中实地走访,却发现被执行人夫妻常年外出务工。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赶往湖北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五菱牌小客车,但因该车下落不明,无法扣押。经过多方查找得到被执行人配偶鄢某的联系方式,执行人员多次与其电话短信联系让其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争取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快到法院与申请人协商解决意见。后经反复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配偶在京山县有3万多元银行存款,执行人员再次赶往当地银行划拨,但在到达银行前两小时左右存款已被支取。在穷尽一切可能的执行措施后,该案再次陷入执行僵局。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打击老赖们的嚣张气焰,该院已以拒执罪将被执行人拒执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被执行人谢某已被商城县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该举措赢得了受害人的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法律的权威,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被执行人家属表示愿意到法院协商和解,现被执行人配偶鄢某已基本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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