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在2019年元旦即将来临之际,商城县人民法院为8名农民工发放追回的拖欠工资案款10余万元。
2017年5月8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判决叶某一次性给付原告王某某等8人9.82万元。可是直到2018年春节,叶某并未给付。于是,2018年2月25日,8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案件牵扯人员较多且都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移交过来后赵庭长极为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书记员向被执行人叶某邮寄了执行文书,并打电话给叶某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告知其应履行的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叶某称其有100多万元的工程款始终不到位,自己现阶段没有支付工资欠款的能力,随后向赵庭长承诺,等工程款项要回来立即把欠这些农民工的工资结清。
执行人员经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得叶某名下有奥迪车一辆、长安汽车一辆。赵庭长又多次打电话劝说叶某回来了结案件,并向其详细说明了目前的执行形势,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刚开始叶某还说愿意回来了结,之后赵庭长一再催促,叶某直接换号拒接,一度音信全无,不知下落。
因被执行人叶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且拒执态度极其恶劣,申请人遂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叶某的刑事责任。2018年11月6日,叶某在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肇庆东站被抓获,经审查,被执行人叶某对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案在逃供认不讳,到案后叶某家人积极凑齐还款资金,同时叶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申请人道歉,最终于2018年12月29日使8名农民工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看到申请人数着早就本该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赵庭长的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农民工的血汗钱来之不易,遇到涉及农民工的案件,更应该竭尽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感受到司法“关怀”。虽然这8起案件申请标的不多,但却是农民工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维护民生利益,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源源不断的注入法制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