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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故事】母亲拒付抚养费 法官多地划拨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9-04-01 09:03:34



近日,在河南商城法院执行三庭余庭长的倾力执行下,将被执行人在外地银行的定期存款划拨到法院账户上。这笔执行款,是作为一名母亲给孩子的抚养费。

案情回顾

2013年3月11日,吴某与刘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商城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孩子抚养权归吴某,由刘某每月给孩子3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父母离婚本来就会给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而刘某此后也一直未给孩子支付抚养费,这样不仅侵犯了法院的公信力,更是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2019年3月3日,吴某向商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余庭长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因涉及孩子的抚养费,且男方家庭十分困难又带着生病的孩子,身为人父的余庭长对此案件格外关注,十分同情这个家庭和心疼这个孩子。

执行阶段

于是,余庭长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联系,但是始终联系不上。

3月25日上午,余庭长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刘某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有存款,且是定期存款不能在系统冻结,便立即决定赶赴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迎宾路支行现场划拨。

经过一路的舟车劳顿,中午1点多到达现场,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对公业务员2点半上班。于是,余庭长一行人就在银行等候到2点半,业务员通过查询,说只能划拨该网点的活期存款,虽然被执行人刘某存在该行定期存款的主账号在迎宾路支行,但是定期存款的子账户开户网点却在江夏区五里界支行,必须要去开户行扣划。为了不惊动被执行人,防止被执行人将钱取出,又考虑到银行下班时间,余庭长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果断地先将活期存款冻结便立刻赶往江夏,历经一个多小时车程终于在银行下班前赶到,成功地将执行款划拨到法院账户,孩子的抚养费终于有了着落,余庭长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近年来,商城法院执行案件数量急剧增加,涉及未成年权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也成为了执行的工作焦点。为此,商城法院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关怀弱势群体利益,将人性化执法贯穿于执行整个过程,坚持强制执行与文明执行有效结合,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和谐双赢,实实在在地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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