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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拒执罪 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9-05-30 17:28:02



自“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商城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迎难而上,斗志昂扬,在工作中牢记使命,振奋精神,比干劲、比作风、比情怀,掀起了执行办案新高潮。昨日,执行法官接到当事人许某的电话,对法院执行到位的20多万元货款表示由衷的感谢!

基本案情

原告许某与被告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9日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赵某欠原告许某货款27万元,于2017年6月30日支付15万元,余款12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付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商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赵某既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遂将被执行人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7年11月20日原告许某提供赵某私下还款8万元,自此再无意向。本院经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调查发现,赵某银行卡里均有存款,其明显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法律义务,给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申请人于2018年5月2日对赵某提出控告,要求追究被执行人赵某拒执的法律责任,其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犯罪。

面对法院的执行举措,被执行人的内心独白:天南海北随意跑,茫茫人海任你找;执行法官的真实写照:众里寻他千百度,可惜还是寻不住。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2019年5月25日,赵某在杭州市某国际大厦被抓获,经审查,被执行人赵某对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案在逃供认不讳,到案后赵某家人积极凑齐还款资金,将剩余货款和迟延履行利息共计20余万元还给了原告,同时赵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申请人道歉,原告许某也写了谅解书对赵某到案后积极履行义务表示谅解。

看完上面这个案例,大家对拒执罪已经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本案中,被执行人赵某进入执行程序后,拒不报告财产且有财产拒不履行,属于典型的拒不执行行为,性质恶劣,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该案通过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和司法的尊严,警示和威慑了所有意图拒不履行义务,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被执行人

只要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

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

我们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而且一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

此后就算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

依旧是逃避不了法律制裁的

奉劝各位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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