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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执行法官的一天

  发布时间:2021-04-12 15:54:19






    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商城法院执行局聚焦主责主业,紧盯民生案件,从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出发,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近日,商城法院执行法官杨传国带领第二执行团队辗转一天为三户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并成功执行两起案件。

    07:00  长竹园张花店村

    被执行人黄某前几年出车祸导致肌肉萎缩,无法站立和正常行走,长年吃药。黄某曾与申请执行人刘某建立买卖关系,在刘某支付部分货款后,黄某却因故交不了货,被诉至法院。本就生活窘困的黄某,一直没有能力履行。杨法官到黄某家核实情况后,发现其因残卧床不起,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暂无执行能力,法官意识到这个案件已不是难执行,而是真正的执行不能。考虑到黄某家庭如此困难,申请人权利也没得到有效保护,杨法官建议黄某申请司法救助,并详细讲述其如何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申请书,通过司法救助途径解决。

    10:30  冯店乡九曲河村

    被告严某驾驶摩托车在达权店街道将步行的洪某撞倒致残,严某也因车祸致使双目失明,生活无法自理,其严某丈夫系甲级三高患者,多次住院,需长年打针吃药,家中依靠严某儿子务工维持一家七口人的生活,确无偿还能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法官多次到严某家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实际情况后,建议严某通过申请司法救助途径解决。

    说起“执行难”,执行局的老前辈将其分为三种,就是“找不到被执行人,找不到被执行人财产,找到了被执行人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许有人会说,法院执行哪有那么难,只需要按照判决裁定内容“照方抓药”就行了。这样的说法没有错,执行的目的就是要让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在我们的执行工作中不是一句空话,我们一直在为破解“执行难”而努力,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为在“情与法”的碰撞中寻找到最佳的契合点而努力。

    12:00   吴河街道

    经过细致勘验、耐心调解,执结了一起排除妨碍的案件。

    14:00  汪桥镇秦湾乡

    在外奔波将近一天回到办公室后,老杨又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长年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张某回家探亲,于是紧急集合团队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赶往汪桥镇秦湾乡将其拘传至法院,张某对执行人员的上门十分意外,慑于强制执行的压力,立即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一天的执行结束

    到此,今天一天的外出执行任务就算告一段落了。杨法官和执行干警们回到法院,将今天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记录。这就是执行法官的一天,他们每天奔波着、忙碌着,有时尽了最大的努力,却不一定有最满意的结果。他们的努力在案卷中并不能都看到,其中的曲折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明白。执行局还有很多这样的法官,每天奔赴在为当事人服务的路上,他们没有华丽的言语,却实实在在地践行着一个法官的诺言,尽最大努力维护着人民的利益。

他们一直在路上。

责任编辑: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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