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本院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中心。
主 任:乐 傲(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员额法官)
副主任:李 军(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员额法官)
成 员:王先杰(员额法官、专职调解员)
余敦来(专职调解员)
李 勇(专职调解员)
熊芳迪(书记员)
诉前调解中心法官接待办公室设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负责接收从诉讼服务中心移送的诉前调解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诉前调解中心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及其他民间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处理委派调解、委托调解事宜。
商城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