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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庭前半小时成功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彰显小额速裁新速度

发布时间:2021-12-17 17:36:19


    2021年12月16上午10时,商城法院岳法官准时来到审判庭,准备开庭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根据法官经验判断,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交纳物业费,收到法院传票后主动交费的都是简单的,来出庭应诉的都是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的,也就是说该案件是硬茬,要下一般苦功夫。

    承办法官刚进到法庭,里面已经开火了,气氛着实有点紧张,业主说话比较大声,情绪比较激动,看得出来对物业公司意见比较大。鉴于此,承办法官并不着急敲锤开庭,而是让业主发表意见,让物业公司听听业主为什么不愿意交物业费的理由,并做好相关记录。业主发表意见后,物业公司进行了解答,表明了歉意,并承诺改正。随后岳法官进行了总结评判,作为业主,交纳物业费是合同及法律明确规定之义务,不交物业费将损害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的利益。作为物业公司,应当提供与合同约定相符的、与物业费相匹配的优质物业服务。业主积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主动提供专业、优质物业服务,不断提升业主的满意度,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建立起和谐、双赢、长久的物业关系。法官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业主同意交费,物业公司表示加强与业主交流沟通,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宜居舒适安全的小区环境。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工作,高效化解物业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赞誉。

责任编辑: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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