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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1-09-14 16:49:10


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司法为民、服务民生的重要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实践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一站式”品牌效应,切实做到“对外服务诉讼群众、对内服务审判工作”,现就诉讼服务中心各工作岗位分别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导诉工作

导诉员人员组成:导诉工作由立案庭工作人员及大厅保安兼职负责。

工作原则:(一)导诉要以亲民、便民为原则,对待来院当事人热心接待、耐心解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二)导诉工作应遵循依法、中立、适度的原则,只能作诉讼程序的引导和相关法律的释明,不得为当事人预测诉讼结果,不得涉及对事实和法律的评判。

工作职责:(1)诉讼引导,根据群众需要,将其引导到相应窗口、地点办理诉讼事项。(2)咨询,为群众提供案件信息和开庭信息的咨询和查询服务。(3)电话预约,对当事人要求约见法官时,通过电话进行预约。

  二、立案服务工作

工作原则:立案工作要以亲民、便民为原则,对待来院当事人热心接待、耐心解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立案人员的具体职责:(一)接待当事人、案件查询、现场立案案件的登记、审查及案件信息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的审查、回复等网上立案工作。(三)12368诉讼服务平台热线接听、解答、登记工作。(四)上诉卷宗及立案材料移转工作。(五)诉讼费票据开具、打印及相关扫码、刷卡缴费操作工作。(六)跨域立案工作。(七)首次网络执行查控工作。(八)诉讼服务质效考核平台建设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一)现场立案接待服务。立案大厅设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立案和收费窗口,现场立案接待人员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和现场扫码、刷卡缴费服务。(二)网上立案服务。全面应用河南移动微法院、河南诉讼服务网,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联系法官、材料提交、网上保全、案件查询、电子送达等远程便民立案服务,实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交案件“一次核验、全网通办、便携高效”。(三)微信立案服务。中国移动微法院、河南移动微法院,当事人可在微信小程序进行微信立案,网上缴费,方便快捷,当事人提交的案件,三日内审核完毕。(四)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的设备及独立的跨域立案区域,对于不属本院管辖的案件,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当事人可选择在工作人员的手机端进行跨域立案或电脑端进行网上立案。(五)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当事人可通过拨打12368固定电话号码进行查询案件信息、联系法官、程序性法律咨询、诉讼投诉、违法违纪举报、意见建议等诉讼相关事务。(六)协助当事人通过自助服务区完成自助立案。(七)首次网络执行查控,执行查控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在执行案件立案后第一时间进行网络首次查控,并持续跟踪查控结果进行反馈。(八)上诉卷宗及立案材料移转工作,必须做到及时登记、及时移转、案案签收。

  三、审判辅助及司法便民服务工作

当事人可在诉讼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保全、鉴定、查阅电子卷宗、进行诉讼费缴纳及诉讼费票据打印等工作,立案庭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院内分工制度进行相应工作或联系相关法官进行反馈。

全方位便民服务。在当事人等候区域设座椅、饮水机、报纸、期刊;配笔墨、印泥、纸张、老花镜、医药箱等,方便群众自助使用;配置智能导诉机器人、智能诉状自助终端、自助立案一体机、诉讼风险评估机,实现立案登记一站一次办结。各自助终端集书写诉状、预约立案、风险评估、案件进展查询等功能于一体,优化诉讼流程,实现当事人零跑腿、零成本、零诉讼,节约大量司法资源。

提供自主立案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立自主立案专区,配备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并开通宽带网络,方便当事人立案,提升法院司法服务现代化水平。

  四、多元化解、分调裁审工作

(一)诉前调解。立案法官在审查立案过程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案件受理前先行调解。(1)情况紧急,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或重大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2)现有法律缺乏明确规定,或适用法律难,通过诉讼程序难以解决,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3)通过诉前调解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的其他情形。

(二)立案调解。案件受理后,遇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案法官可以立即进行调解。(1)双方当事人合意到法院,要求即时调解纠纷的。(2)情况紧急,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或重大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3)通过立案调解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的其他情形。

(三)繁简分流,立案庭内网信息录入人员和案件审核、分案人员根据案件信息,按照系统智能自动打分+手动调整的方法对所立案件进行繁简评分,以区别“繁案”、“简案”。

(四)速裁快审。对于分流出来的“简案”,实行即审、即调、即判的便民速裁审判,对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或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由诉讼服务中心的速裁法官进行速裁快审。

速裁法官审理案件,遵循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

  五、涉诉信访及领导接待工作

人员组成:值班领导由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团队、行政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执行局的负责人及各党组成员组成。每个工作日由1名值班领导,按照《值班领导排班表》要求,在来访接待室履行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1)判后答疑。当事人对法院裁判文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有疑问时,值班领导可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答疑解惑,或者预约相关业务庭长、承办人进行判后答疑,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不满。(2)兼职导诉。配合导诉员负责诉讼引导、案件查询、电话预约、电话咨询和诉讼材料收转服务。(3)信访接待。向信访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问题,疏导化解对立情绪,全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4)应急指挥。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负责现场指挥、控制、协调和处理,并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

信访接待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对在审理、执行程序中的案件来访当事人,由值班领导接待,并视情况通知涉案庭室法官负责接待;对诉讼程序全部终结的信访案件,由监察室负责接待处理或视情况请示主管院长后,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接待,并及时调阅涉案相关卷宗,进行复查。

  六、司法公开及廉政监督工作

实行廉政监督制度。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升社会公信力。

开展阳光司法和法律知识宣传。设专用设备,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评估服务,设宣传版及宣传页,方便群众自助立案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设置审判流程示意图,印发诉讼指南宣传彩页及诉讼模板,满足群众对诉讼知识的不同需求,提高群众诉讼能力。

                     

      商城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付代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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