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执行法官人难找、案件进度不明了、案款发放不及时”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商城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构建集约执行新模式,以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细则:
局长:刘玉生,负责执行局全面工作,同时办理执行异议、信访处理、执行恢复审查等。
案件执行第一阶段:文书制作(5人)
许璟璟(负责人)、赵泽曦、王丽、姚婕妤、张丽娟。
职责:
1、文书: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知书、执行风险提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通用)、调解书的强制执行裁定书、限高失信决定书、律师调查令使用告知书。
2、送达:(1)电话通知当事人直接送达;(2)不能直接送达的,系统录入有双方当事人预留手机号码的,按照预留手机号码电子送达;(3)电子送达不成功的,通过系统平台查询当事人三网手机号码后再次电子送达,仍不成功的,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执行实施过程中文书,由执行实施团队自己制作、送达)。
3、查询、控制:(1)首次提起查控系统查询,查看查控反馈结果,冻结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 (2)定期、按时发起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包括线上不动产查询;(3)完成相关系统流程节点流转。
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操作纳入、屏蔽失信、限高;依据当事人申请签发律师调查令。
案件执行第二阶段:执行实施(18人)
执行实施团队4个,成员:
1、刘辉、邹昕、王者、曾福生、贺子涵(负责城关、丰集、李集、金岗台、苏仙石)。
2、杨传国、余飞、张时品、夏江南(汪岗、伏山、达权店、长竹园、黄柏山、冯店、余集、汪桥、观庙、吴河、汤管处)
3、余小舟、詹磊、王修成、邹俊杰、张程(鲇鱼山、河凤桥、上石桥、园区、鄢岗、双椿铺)
4、冯郁峰、赵耀、吴功明、黄琦(办理被执行人为本县外的案件、任何一方当事人为企业的案件,不含金融,及指定办理的案件,兼综合科事务,拒执、执行异议、委托事项线下调查的事务)。
有女被执行人的案件或其他需女同志参入的案件,由许璟璟在执行局女干警中安排轮流配合。
职责:查控系统反馈无足额财产的,线下调查(被执行人户籍、居住地调查、住房公积金查询等);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或律师调查反馈的财产线索;对查控系统反馈的财产(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保险及线下查询核实的财产制作法律文书采取相应的查、扣、冻、划措施;采取拘传、拘留、拒执强制措施及制作相应文书,准备相应材料;对符合处置条件的财产移送评估、拍卖,制作执行结案文书。
执行恢复案件在本团队更换承办人。
评估、拍卖由执行实施团队与外聘人员配合完成。
案件执行第三阶段:结案(5人)
陈霁欣(负责人)、程熙、刘新宇、朱雪雯、朱道文
职责: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办理执行款发还、办理信息补录、审批结案、文书上网、电子卷宗扫描上传、纸质卷宗装订归档;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制作结案文送达、结案、整理纸质卷宗;事项委托线上办理,保全事项线上办理及结案。
指挥中心(2人):孙丹丹,陈魁、综合科事务,含宣传调研。
相应团队的配合流转时限,按上级要求的最短时限办理。
相应团队事项流转登记本,由各团队自行制作。
商城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