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城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涉退伍军人开办企业的案件,将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贯彻到底,真正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维护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设身处地帮助申请人实现胜诉权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赵某与被告某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某门业有限公司未能如约履行欠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某门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8万多元,并承担违约金5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履行了部分义务,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剩余部分。
立案后,执行法官冯郁峰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执行中了解了解到,该企业系退伍军人邬某创办,其曾在家乡疫情物资告急时,捐赠16万元防疫用品,被称赞为“最美退役军人”,现因疫情原因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一时陷入困顿,并非“有钱不还”。
本着保护企业、促进小微企业更好生存发展的初衷,法官将善意文明执行融入到执行案件中,暂时未对企业采取强制惩罚措施,但敦促该企业来款必还,有款尽还,务必在案件期限内还款,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执行法官对涉军案件的妥善执行,让邬某深受感动,后该企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将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企业的诚信形象,为优化营商环境带了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