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上海,因疫情封控,而且孩子即将参加高考,希望法官能够考虑疫情影响和孩子高考的特殊情况,能够给我们一个缓冲时间,让孩子安心高考。”
被告吴某天系商城高中高三在读学生,在2020年11月21日19时许在校园内道路内骑电动车将正常步行的原告朱某华撞倒,致使原告脚踝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十多天并在家休养了三个月,被告方垫付部分费用后,双方对损害赔偿迟迟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原告遂一纸诉状将被告吴某天及其家人告上法庭。
收案后,法官助理李龙了解到被告吴某天即将参加高考,正是备战高考的关键时刻,该案能否圆满解决关乎孩子的未来前途。且其父母远在上海,因疫情暂无法返回。为彻底解决双方纠纷,化解矛盾,让被告吴某天安心参加高考,办理法官认为通过诉前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为此法官助理李龙采取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在取得原告同意后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通过与被告吴某天父母联系,不让被告吴某天知悉,以免给其造成心理压力。


最终,在法官助理李龙多次协调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将赔偿款项打给法院,法院通知原告领取款项,原告向法院出具了撤诉书和收条。现被告吴某天高考成绩已出,已经填报自己心仪院校。
汪桥法庭扎实开展“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能力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在本案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理念,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问题,既将案件成功调解在诉前,又让参加高考的当事人解除了心理的压力,安心参加高考。汪桥法庭用真情、付真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