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城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既保障受伤低保户短期内拿到赔偿款,又在强制执行中考虑被执行人现有生产经营状况,做到在善意中执行,在执行中为民。

王某甲与王某乙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被告王某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甲误工、护理等费用合计71619.38元;二审上诉后,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8月11日立案执行,并于8月12日向王某乙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冻结其账户存款3万多元,后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乙,要求其报告财产状况,并告知其履行生效判决是应尽义务,如不尽快履行,将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王某乙反馈:愿意偿还,但自己在农村做稻谷贩卖生意,现在正是秋收季节,自己的资金计划用来收购农户稻谷,能否暂缓执行,待资金周转开后立即履行。案件承办人王法官考虑到农村现状及农户实际情况,责令王某乙农忙后9月中旬将余款交至法院。2022年9月19日王某乙如约而至,到法院将全部款项缴清,该案全部执行到位。
因考虑王某甲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脚部受伤,其本人又是聋哑独居低保户,为方便其领款,执行人员决定将执行款送至村部发还,并由其亲友及村干部在场见证发还全过程。2022年9月19日下午,双椿铺镇王店村村支部,王某乙在领款单上捺下手指印时,至此王某甲申请执行王某乙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完美谢幕。
下一步,商城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立足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宗旨,用团结,用措施,用行动,用情怀,办好人民的每一个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