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九点,商城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调解了一起金融借贷纠纷类案件。

被告张某生系普通创业投资者,因需要被告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县支行申请种植贷款10万元,双方于2019年4月17日正式签约,约定:授信额度10万,有效期三年,额度有效期内可通过银行电子渠道循环借贷。近几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计划被打乱,生产和营业停摆,当事人又面临房贷、车贷、生活开销等各项固定支出,从而导致借贷逾期,无力偿还的窘境。
调解前立案庭庭长李军与工作人员分别先行了解各自的调解诉求以便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做准备。考虑到确实存在疫情等客观因素致使被告现无力偿还,通过耐心做双方工作,原告同意将债务还款延期至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商城县支行金融稳定科科长林源向双方当事人解读了相关金融借贷政策,被告张某生在了解到政策之后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商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溯源治理,坚持能动司法,在调解工作中持续发力,采取多元化解、多渠道沟通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充分运用法院诉调中心与相关调解组织的协同合作模式化解金融纠纷类案件,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