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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无力还款, 法院调解传递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2-11-03 09:30:36


  9月9日,商城法院上石桥法庭依法受理了一起债权转让纠纷。


案件详情

原告济南某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取得被告洪某的债权

后联系被告偿还债务

被告未偿还

原告一纸诉状起诉到上石桥法庭


网上立案后

上石桥法庭副庭长倪有为法官

了解到被告洪某

家庭困难,欠债较多

全职在家带孩子

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及时偿还全部债务

 


法官调解

倪有为法官从法与情的角度出发

积极与原告公司进行有效沟通

最终

原告公司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和利息主张

且同意被告分期还款

最终双方调解成功


法官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债权受让人在依法取得债务人的债权后

享有债权权力

被告有义务偿还相应的债务!

 



责任编辑:姚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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