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道路被阻隔
强制举措无法施展
前关漫漫,
那我的房子该怎么要回来呢?
别急!
没有条件我们创造条件,
一定要帮您的胜诉权益进行到底!
11月25日,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潢川县城,现场处理指定执行案件腾房后的交付工作,通过拒执打击,成功帮助当事人要回房屋,平息了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
申请执行人左某与被执行人万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潢川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万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农科所安置楼某单元一套房屋腾空并恢复原状交付原告左某。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潢川法院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拒不腾房,且当事人不断申诉,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后申请人申请提级执行,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由商城法院执行。商城法院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冯郁峰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期间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并发出迁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自公告起十五日内迁出房屋,上述措施采取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拘留决定书和拘留通知书(但因疫情原因未能实际拘留)。
送达拘留通知书后,承办法官再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尽快腾房,被执行人不为所动,仍占据房屋,拒不腾房,该行为已严重触犯法律权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执行法官告知申请人依法主张权利,申请人遂向公安机关提起控告,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家属幡然醒悟,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配合法院履行了相关义务,及时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目前,被执行人的涉嫌拒执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正侦查办理中。
12月5日,申请人给执行法官写了一封感情真挚的感谢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执行法官提醒: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存在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情况,经罚款或拘留后仍不履行,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的,与他人串通妨碍执行等情况,都属于拒执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