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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分段集约、团队组建 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3-26 09:02:56


为建立繁简分流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管理,不断提升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参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的指导意见》、《关于执行案件材料收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集中初次接待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等,商城县人民法院推进构建执行新模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细则:

局长:刘玉生,负责执行局全面工作,同时办理执行异议、信访处理、执行恢复审查等。

执行立案阶段:执行立案窗口在立案的同时负责初次接待,在流程系统中记录初次接待笔录,具体内容和要求应按照“初次接待谈话笔录”完成,校对无误后,生成电子卷宗。

案件执行第一阶段:执行指挥中心(快执团队)(6人)

任务:负责所有案件的文书制作、送达、查控、分案及快执案件办理。

许璟璟(负责人)、孙丹丹、赵泽曦、王丽、姚婕妤、张丽娟。

职责:

1、文书: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知书、执行风险提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通用)、调解书的强制执行裁定书、限高失信决定书、律师调查令使用告知书。

2、送达:(1)电话通知当事人直接送达;(2)不能直接送达的,系统录入有双方当事人预留手机号码的,按照预留手机号码电子送达;(3)电子送达不成功的,通过系统平台查询当事人三网手机号码后再次电子送达,仍不成功的,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执行实施过程中文书,由执行实施团队自己制作、送达)。

3、查询、控制:(1)首次提起查控系统查询,查看查控反馈结果,冻结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2)定期、按时发起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包括线上不动产查询;(3)完成相关系统流程节点流转。

4、分案:提起网络查控发现有足额财产的,直接分至本团队办理,剩余案件再按照相应团队进行分案。

5、快执案件办理:由许璟璟依照简易案件流程办理。

6、宣传调研。

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操作纳入、屏蔽失信、限高;依据当事人申请签发律师调查令。

案件执行第二阶段:执行实施(20人)

执行实施团队5个,成员:

1、一团队:刘辉、邹昕、曾福森、贺子涵(负责城关、丰集、李集、金岗台、苏仙石)

2、二团队:杨传国、余飞、张时品、夏江南(汪岗、伏山、达权店、长竹园、黄柏山、冯店、余集、汪桥、观庙、吴河、汤管处)

3、三团队:余小舟、詹磊、王修成、邹俊杰(鲇鱼山、河凤桥、上石桥、园区、鄢岗、双椿铺)

4、四团队:冯郁峰、赵耀、吴功明、黄琦(办理被执行人为本县外的案件、任何一方当事人为企业的案件,不含金融,及指定办理的案件,兼综合科事务,拒执、执行异议、委托事项线下调查的事务)

5、执恢团队:陈洋、王者、张程、陈魁(负责办理执行恢复案件)

有女被执行人的案件或其他需女同志参入的案件,由许璟璟在执行局女干警中安排轮流配合。

职责:查控系统反馈无足额财产的,线下调查(被执行人户籍、居住地调查、住房公积金查询等);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或律师调查反馈的财产线索;对查控系统反馈的财产(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保险及线下查询核实的财产制作法律文书采取相应的查、扣、冻、划措施;采取拘传、拘留、拒执强制措施及制作相应文书,准备相应材料;对符合处置条件的财产移送评估、拍卖,制作执行结案文书。

评估、拍卖由执行实施团队与外聘人员配合完成。

案件执行第三阶段:结案团队(5人)

下设卷宗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案款发放。

陈霁欣(负责人)、程熙、朱先俊、朱雪雯、朱道文

职责: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办理执行款发还、办理信息补录、审批结案、文书送达、文书上网、电子卷宗随案上传、纸质卷宗装订归档,推进执行案件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事项委托线上办理,保全事项线上办理及结案。

案件立案后,从文书制作、执行实施、结案依次流转,结案团队负责最后的归档事宜,相应团队的配合流转时限,按上级要求的最短时限办理,相应团队事项流转登记本,由各团队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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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代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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