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赵法官,因货款账目存放在公司电脑上,加之公司业务繁忙,你们可以到公司总部现场核查账目吗?”商城县人民法院双椿铺人民法庭赵曾行法官接到电话后,驱车赶往潢川县某超市总部所在地,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开展调查及调解工作。
原告商城县某日杂货副食批零售公司与被告潢川某超市对货物数量、货款金额等存在较大争议,自行协商不下,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综合分析案件情况,多次与双方沟通联系,提议组织双方当面调解。
承办法官赶至现场后,亮明身份并告知来访事宜,组织双方对账目及货款进行核对。经过一个多小时仔细核对后,双方对50余万元货物数量及货款达成确认,一直令双方争执不下最大的焦点问题得以解决。
“太感谢你们了,争执了一年多的事情,终于弄清楚了。”双方如释重负地说道。
但双方对货款如何支付问题仍争执不下。
承办法官考虑到两公司合作多年,若双方矛盾激化,今后的合作关系将难以维持,得不偿失,加之受疫情影响,被告企业经营亏损巨大,原告也因货款拖欠导致资金链面临破裂,所以采取调解方式解决双方纠纷无疑是最佳选择,可帮助双方快速渡过难关。
“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希望各方换位思考,携手共渡难关。”承办法官说道。
为了缓解双方企业经济压力,保障两公司正常运营,承办法官权衡双方意见,寻找双方能够接受的利益平衡点,建议被告企业分期支付货款,并在约定的10个月内足额支付完毕。双方均赞同法官提出的初步调解意见。但被告公司要求待法务人员审核后再签字确认。法官当即准许了被告诉求。
次日,为了减少双方企业诉累,法庭采取远程视频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远程调解。最终,双方企业负责人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案件以成功调解圆满结案,并得到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为了50多万的货款,我到被告企业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没想到双椿铺法庭如此‘给力’,直接组织双方上门调解,从起诉到结案花费不到一周时间,效率杠杠的。”原告企业负责人非常满意,并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近年来,商城法院双椿铺人民法庭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涉企案件,建立了上门问诊、八小时外预约服务等多元化解纷争机制,做到涉企案件有案必立、立案必办、速办速执,承办法官手机保持畅通,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在线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我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