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商城法院在一起未成年人多次盗窃的犯罪案件中
对长期未尽子女教育责任的
法定代理人发出《家庭教育令》
这也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
商城法院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教育令》!
小兵(化名,未满18周岁)因过早辍学,
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
家长溺爱,未能严加管教等原因
多次伙同他人在商城县等地
窃取他人财物
被本院判处刑罚!
小兵多次违法并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
其父母未及时帮助小兵改正错误
而放任小兵继续与不良青少年结交
混迹社会,夜不归宿
小兵的父母疏于
对孩子监管、教育、引导
是导致小兵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商城县法院向被告人小兵的监护人
发出《家庭教育令》
责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
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执行社区矫正工作
家庭教育缺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起教育、抚养未成年人的责任。《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明确要求父母对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即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实施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父母不实施、怠于进行家庭教育,则属于没有依法带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为自己和孩子的行为进行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