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被告曹某梅因开店需要
向原告方某道借款5万元
并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完成支付
被告当场出具借条一张
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
原告方某道诉至法院
同时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
希望法院能做工作
和平化解矛盾
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认为
本案金额不大系普通民间借贷案件
且案件法律关系清晰
证据确实充分
有很大的调解可能
遂电话联系被告曹某梅
被告表示欠款属实
也愿意配合法院解决该笔债务
但是由于最近出了车祸行动不便无法来院调解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李军表示
当事人来不了不是问题
我们可以带上办案工具上门调解
在原告方某善的带领下
法院一行人来到被告所开的美容店现场调解
被告表示经营的美容店受疫情影响
店面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欠钱不还实属无奈
通过法院工作人员做双方思想工作
被告曹某梅表示同意在今年8月1号前
一次性付清本金及利息
同时法院应双方当事人要求
出具司法确认申请书
商城法院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推行“诉事速办”让司法为民成色更足,从接收诉讼材料到出具裁定书,仅花费了一天的时间,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切实的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