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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快速审结房屋租赁纠纷 高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6-08 09:03:57


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人民法庭高效审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既为涉诉企业争取了合理的资金周转时间,又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双赢”。

2018年,被告商城县伏山乡某农村经济合作社为响应政府开发旅游的号召,积极筹备发展当地旅游经济,通过旅游开发公司牵头租用了商城县伏山乡街道居民夏某某的几处门面房屋用作发展集体经济,租期约定为15年。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了三年房租,从2021年起一直未按时支付租金。2023年房东夏某某因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遂诉至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人民法庭,要求被告支付逾期租金及违约金,并退还所租房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立林考虑原告虽依合同约定主张解除涉案合同,但鉴于该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正是新冠疫情防控成为常态化管理,对生产经营影响程度较大,考虑到被告合作社并未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形,且已经支付了三年的租金,被告也表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的继续履行更有利于县域旅游产业发展。另涉案房屋为固定期限长期租赁合同(15年),旅游公司已对房屋进行了精装修用于经营,据被告陈述装修投入近百万,综上,考虑疫情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冲击,为更好地培育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最终判决被告合作社在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上,补齐所欠房屋租金并且减免了部分违约金,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由于经济形势和疫情波折的双重影响,部分中小微企业面临着很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对于涉企纠纷,商城法院坚持以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审判理念,高效审理涉企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以扎实的行动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姚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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