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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诉前调解新模式 高质高效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6-12 08:48:29


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上石桥人民法庭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两起涉企案件,并于调解当日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给当事人吃下定心丸,为企业节约诉讼成本。

案件详情 

4月12日,上石桥法庭收到一起涉企民事案件,申请人长沙市望城区某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被申请人谢某在申请人公司租赁挖机,经结算尚欠10万元租赁费未付。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谢某索要租赁费无果后向商城法院提交了诉状。

4月17日,又有一起涉企案件递交到上石桥法庭。申请人商城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曾某因购买申请人开发的房屋按揭房贷未按时还款,申请人代为偿还后,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曾某追偿按揭贷款7000余元未果,遂向商城法院提交了诉状。

上石桥法庭立案工作人员和调解室程道双调解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积极开展诉前调解。为避免情绪激化,调解员多次与两起纠纷当事人背靠背沟通,两起案件的被申请人对拖欠款项的事实没有异议,都表示只是自己一时无法全部还上。倪有为法官和调解员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最终促成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

两起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但让企业节省了诉讼的成本,更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商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以企业司法需求为导向,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姚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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