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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汪桥法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为企解难,被告当场履行3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27 08:56:16



“太感谢法官了,在诉前就为我们解决了纠纷,要回了多年欠款,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成本,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某置业公司负责人对调解员和法官连连道谢。近日,商城法院汪桥法庭利用“调解员+法官”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房屋买卖合同案件。


案件详情

某置业公司系汪桥法庭辖区内汪桥镇重点项目“汪桥某园”小区开发商。2019年2月份,被告胡某文与原告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原告开发的“汪桥某园”小区房屋一套,原告按照约定交房后,被告至今尚欠原告购房款30000元未付。

考虑到涉诉金额不大,争议较小,诉前调解能够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汪桥法庭遂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并委派调解员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和法官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下,被告当场向原告履行了拖欠4年购房款,双方纠纷得以化解。

该案的调解成功,是汪桥法庭对“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实践,也是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下一步,汪桥法庭将继续狠抓落实诉前调解工作,用心、用情、用理提供多样化、特色化、创新化的司法服务。高效、快捷、公正办理涉企纠纷,为企业保驾护航,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姚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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