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优化营商环境 -> 典型案例

优化营商环境 | 一天时间!汪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3-07-03 16:15:38



“真没有想到法官这么高效率,当天就为我解决了纠纷,法官辛苦了。”原告程某感激的说道。6月28日,汪桥法庭通过诉前程序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起诉、受理到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领取法律文书,仅用一天时间就办理结案。

据了解,被告许某虎系商城县某超市有限公司负责人,从2019年起在汪桥镇租赁原告方店面开设超市。从2022年12月份起,被告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欠租至今。原告没有其他谋生手段,依靠收租维持生计。故原告诉至商城县人民法院,请求被告尽快支付租金。

了解到案情后,汪桥法庭庭长黄影高度重视,亲自前往超市查看现场并传唤被告到庭。

在告知原、被告双方诉前调解具有“快速、便捷、高效”的优点后,并征得双方同意情况下,将案件委派调解员调解。

经过调解员及法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共同向法院申请双方确认调解协议。

该案仅用一天时间便高效解决,既省去了开庭、判决等繁杂的法律程序、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后,商城法院将继续坚持用诉前调解化解纠纷机制,把非诉程序走在前面,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诉源治理成果,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姚璐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