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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在身边 | 扎根基层止纷争 善于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7-03 16:17:38



倪有为,男,2011年4月进入商城县人民法院,现任上石桥法庭副庭长。先后在丰集法庭、汪桥法庭、上石桥法庭等派出法庭工作,曾荣获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倪有为同志长期坚守在审判工作一线,扎根基层法庭十余年,厚植乡情、辛勤耕耘,把对法治的忠诚延伸到乡镇的每一个角落。

服务延伸,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人民法庭是司法的最前沿,也是案件最多、纠纷最繁琐、最锻炼人的地方,“里不完的家长里短,道不尽的邻里纠纷”。他每天往返几十公里,直接面对最朴实的人民群众,所在的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多是离婚、赡养、抚养、邻里纠纷等矛盾,为了把这些纠纷处理好,他办案坚持因时因势,主动衔接基层调解组织力量,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与调解组织沟通同步案情,积极讨论调解方案,为调解组织提供相关法律知识解答,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让案件得到及时化解。2022年,上石桥法庭诉前调解案件254件。

司法护航,释法明理排解民忧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面对农村群众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特别是法理、情理、习俗冲突尖锐对立的现实,他注重倾听群众诉求,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耐心疏导,消除情绪对立;合理运用法官释明权,严格兑现司法服务承诺,悉心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尽量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口语化。为使案件尽快审结,只要一接手案件,就提前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以便在庭审中有的放矢,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审理案件。对于每个案件,都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严格程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2022年,共受理案件526件,审结519件,结案率达到98.51%,全年无改判案件,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位居全院前列。

2019年至2021年年初,原告肖某、李某等八人给被告张某某承包的园林绿化工程植树。工程完工后,被告一直没有支付八人的工资款。八人年纪较大,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被告经常不在施工现场,导致八人手中仅有当时工地带班工人出具的条据,证据上存在瑕疵。倪有为深感农民工做工、讨薪的不易。承办过程中,多次和被告张某某及其妻子沟通、向其释法明理,被告张某某及其妻子承认此笔工程款未结并同意案件调解。又因被告张某某人在外地,他便以线上调解的方式让被告张某某进行调解协议签字。但八原告年纪均较大,使用的均是老年手机,无法进行远程视频,倪有为将调解协议打印后,由八原告现场签名,最终达成了案件调解协议的签署。

 

清正廉洁,手握戒尺心存敬畏

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倪有为始终都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指向心中的天平。他始终以一名人民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作风扎实过硬,严格约束自己,从未接受过当事人吃请送礼,也未因司法不廉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和举报,其以精湛的业务水平和清廉的司法作风赢得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普遍赞誉。他始终秉持“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的信念,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原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受经济利益所驱动,不为人情关系所左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认真履行好一个法官的职责。

责任编辑:姚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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