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生。接待来访工作是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客观、全面反映接访案件情况,做到息诉罢访促和谐,现对今年以来我院涉诉、上访案件进行整理和分析。
一、上访案件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涉及我院的上访案件共有10件,其中我院接访5件,占总数的50%,到市的4件,占总数的40%,赴省的1件,占总数的10%;从案件类型来看,其中涉及民事4件、刑事2件,执行3件、立案1件,分别占总数的40%、20%、30%、10%;反映的问题中,反映久拖不决的4件,占40%,反映久拖不执的2件,占20%,要求立案的1件,占10%,反映违法办案的1件,占10%,其他2件,占20%;上述上访案件中,同一案件到不同单位上访的2件,占总数的20%;重访的3件,占30%;案件的处理上,当事人接受当场答复或事后解释,息诉的3件,占总数的30%,已调查处理完毕上报并告知上访人的7件,占总数的70%;另外,10件上访案件中,有3件是经多次调查处理并答复,当事人仍长期缠访的无理上访,占总数的30%。
二、上访案件的特点的成因
涉及我院10件上方案件的特点是:1、重复访、越级访突出,有的案件审结后从来没有到法院申诉,当事人直接越级访,该类占总数的30%,有的案件已经通过处理,当事人仍无理取闹纠缠,该类占总数的10%;2、反映欠拖不决、欠拖不执的比例较高,占总数的60%; 3、重点信访案件处理难度大,有的被申请人无执行能力,无法实现申请人的信访目的,有的案件证据瑕疵多,很难进行纠错,增加了案件处理难度。“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涉诉信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审理程序有瑕疵;裁判结果有出入(或表述不明,产生误读);案例处理不及时,周期过长;息诉说理、判后答疑不到位;执法不文明;信访机制不完善;一些群众观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等。
三、涉诉信访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接访案件的分析,结合我院信访工作形势,我们深感当前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是:1、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把握不足,对信访工作关乎国家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关乎和谐社会建设的认识不到位,导致对待这项工作中,存在应付、畏难和厌战思想,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不够深入;2、涉诉上访问题的源头治理还没有引起足够认识,表现在工作中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3、不注重处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的结合,法律释明、判后答疑未跟进,导致一些当事人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进行上访,甚至采取极端的方式上访;4、法院办案经费受到制约,不能保障办案的实际支出需要,一些申诉案件不能及时组织外出调查,引发当事人多次信访。
四、解决涉诉上访案件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破解涉诉上访难题,做到息诉罢访促和谐,我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解决涉诉上访对策,力争在源头上消除涉诉上访现象,取得明显效果。以下是我院总结破解涉诉上访案件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对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从涉诉上访的类型看,很大部分往往是因为我们工作的要求不严、不高,从而导致涉诉、上访,由此可见,加强源头治理,加强法官自身队伍建设,确保法院的办案质量,防止案件出现瑕疵,才是减少、预防涉诉信访的治本之策。一是法院要加强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坚定“三个至上”的法官信仰,进一步培养“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法官精神,进一步树立法官在人民在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强化法官的业务培训,使法官牢固树立秉公执法、清廉执法、刚正不阿的过硬审判作风,确保法院的办案质量;三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做到审判公开、程序合法、严格审限,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四是建立健全法官自律机制,加强错案追究的力度,加强对法官行使审判权的监督,防止法官滥用审判权,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二)强化法官释法说理工作。一是,立案之前,向当事人发送《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让当事人对案件的诉讼有充分的知情权,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了解诉讼风险,了解不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防止其以未告知诉讼权利而缠诉上访。二是针对不少当事人对争议纠纷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很了解,甚至是一片空白,误认为自己有理而缠诉不休的情况,承办法官将法律条款翻给当事人阅读或读给他听,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有针对性讲清有关法律规定,指导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使其明白法律对此确实有明确的规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帮助树立正确的官司输赢观。三是,案后释法,案件宣判后或送达判决书时,承办法官要向当事人特别是败诉当事人,用通俗的语言解释适用法律、阐述判决理由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使当事人明白自己打输官司的真正原因,帮助当事人息诉服判;同时,承办法官围绕当事人是否上诉、上诉期限、裁判生效的法律后果以及申请执行的期限等进行详细全面的释明,以免当事人因丧失诉讼权利和申请执行权利而涉诉上访。
(三)完善和加强民事调解。把调解结案作为民事诉讼结案的首选方式,我院按照“多调慎判,力促和谐”的工作思路,加强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对接,构建调解网络,这样既可以有效减轻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更主要的是有效化解了矛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做好执行工作。久执未结也是引起涉诉上访的原因,我院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构建执行联动机制,争取多种渠道获取执行线索,并不断强化执行威慑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减少了因执行难造成的上访问题。
(五)严格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要在一线干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做到“不麻痹松懈,宁可平时多流汗,不要到时多流泪”,同时,对因裁判不公、执行不力、作风粗暴或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引发群众集体访或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建立处理涉诉信访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对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做到及时答复,杜绝继续上访的可能;二是要长期地、经常性地对诱发涉诉信访、上访因素进行分析排查,预防和控制涉诉信访的发生;三是畅通申诉和申请再审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防止推诿扯皮和矛盾上交;五是化解上访老户和疑难信访案件,完善涉诉信访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六是洞查上访苗头,做好稳控工作,控制和减少越级上访事件;七是继续以“抓大户、抓老户”为重点,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导工作。
(七)加大对“以闹代诉”、“以闹代访”相关人员的打击力度。对“以闹代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法院的正常工作次序。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达到惩治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