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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丨执行,更大的意义是执“心”

  发布时间:2024-09-12 09:32:02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强化执行威慑力,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兑现。95日到97日,商城法院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快速响应,迅速出击,为执行加速度

20232,原告张某、被告曹某双方约定:原告张某向被告曹某采购各种石材计款190000元。后原告张某于同年26日至331日向被告曹某支付购货款190000元。此后被告曹某向原告张某交付部分石材,其余部分石材被告曹某一直不能向原告张某依约交货,亦不予退款。

经原告张某多次催促后,双方于202377日进行了结算,被告曹某共计欠原告张某购货款65000元。被告曹某向原告张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并注明此欠款于2023716日前偿还30000,余款35000元于同年823日前还清。目前被告曹某承诺偿还第一期的还款时间已逾期,但被告曹某仍不还款。原告张某特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申请人张某提供执行线索,早上承办法官余飞马不停蹄赶到信阳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曹某并带回商城法院,通过承办法官长达8小时的工作调解,曹某最终愿意偿还张某4万元,并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一并偿还了另一案件曹某与查某的劳务合同纠纷部分费用,表示会如期偿还申请人张某与查某的剩余欠款。 

强制措施,雷霆手段,为执行加力度
王某和仓某系朋友关系,仓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王某借款30000元。还款期限届满,经王某追讨,仓某都以各种借口为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王某向商城法院提起诉讼,商城法院经审理,判决仓某向王某归还该笔借款


经申请人王某提供执行线索,承办法官邹昕与申请人一同在乡下找到被执行人仓某及仓某父母,向仓某强调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仓某其行为已经涉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要端正态度配合执行,否则将对其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之后再不履行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仓某母亲愿意偿还仓某的欠款并成功执行完毕。

商城县法院周末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雷霆之势,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切实保护群众胜诉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本次集中执行过程中,共涉及执行案件34件,依法传唤被执行人20人,执毕案件8件,达成和解8件,执行到位金额91.1257万元,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消极执行、逃避执行的不良风气。

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山高路远只为权利兑现。商城法院将常态化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下一步,商城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拘留为常态、不拘留为例外”的理念,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周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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