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审结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商城县某合宾馆等4家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强制清算案件。该批案件为商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公益强制清算案件拓宽异常经营状态企业退出市场路径提供了有益实践,也提升了商城县二级管理人机构的办案水平和能力,达到了以案促学的良好效果。
商城县某合宾馆等4家个人独资企业,住所均在商城县辖区内,且登记机关为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述企业均于2012年7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定解散事由,但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其登记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城县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公益强制清算。商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开竞选的方式,指定河南宇楼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顺利完成4家个人独资企业的强制清算、破产工作。
目前,根据商城县人民法院出台的《设立商城县破产援助资金办法》的规定,商城县人民法院正拟从援助基金账户中拨付清算组费用,相关手续正在审批之中。
下一步,商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对接,切实推动经营异常企业公益强制清算常态化机制落到实处,有效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