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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善意纾困——商城法院探索“执行宽限期”机制助力企业脱困

  发布时间:2025-03-12 11:43:26




法治的力度与司法的温度如何相得益彰?面对执行案件中暂时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商城法院执行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为指引,秉持“放水养鱼”的执行智慧,创新推出“执行宽限期”机制。通过建立附条件宽限制度,既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又解决企业暂时的生存压力,让司法裁判的终局性与市场主体的生命力有机统一。

2022年开重型货车的邢某在运货途中因交通事故不慎死亡,留下其妻子与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和一个老母亲,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河南某公司商城分公司赔偿原告12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的特殊与困难,同时鉴于被执行公司是生产经营性企业,未对公司名下的经营性车辆进行扣押,允许其继续经营,用盈余偿还债务,经多次协调双方初步达成和解,被执行公司偿还了五万元,后公司受疫情等多方面原因影响,和解期限内被执行人未完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


申请人一家因为丧失家庭顶梁柱,又未全部赔偿到位,情绪较为激愤,带着一家几口到法院和公司静坐。承办法官主动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一方面设身处地考虑申请人困境和悲伤,告知其法院也尽力将其赔偿款执行到位,另一方面与公司负责人反复沟通,告知其不管是法律还是人情上都应该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在执行法官劝说下,公司就其实际情况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在又履行1万元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申请暂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企业声誉和正常秩序,申请人也同意给予其暂不强制执行的宽限期。该案件和解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和解工作非常满意。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征程中,商城法院执行局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根本遵循,通过精准实施“执行宽限期”机制,守住公平正义的法治底线,搭建起企业重生的法治阶梯。

责任编辑: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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