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者路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商城法院坚持“惩戒失信”与“激励守信”并重,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企业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帮助企业消除失信影响,重回发展快车道。
信用修复三步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在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信息。
第一步:企业履行完毕判决、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第二步:持履行完毕证明及身份材料到原案承办人处,承办人受理,当日审核。
第三步:3各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同步向信用网站推送修复成果。
典型案例
某食品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列入失信名单,融资受限、订单流失。履行全部债务后,该公司通过法院的流程系统成功屏蔽失信信息,并由承办人员开具《信用修复证明》,在公司融资信贷、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方面恢复信用,重获发展。
致企业的一封信:守信是金,履约为责。主动履行:积极承担法律责任,避免因失信影响企业生存发展。及时修复:履行完毕后,第一时间申请信用修复,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珍视信用:将诚信融入企业文化,以守法经营赢得长远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