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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实行行政诉讼告知制度

  发布时间:2009-11-11 09:46:15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杜绝“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近日,商城县法院出台并正式实行行政诉讼告知制度。

  该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告知书与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同时向行政机关送达,告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参加诉讼,但不得仅委托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单独代为出庭应诉;二是倡导和鼓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每年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重大、复杂或者集团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院认为需要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其他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出庭应诉;三是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确因特殊事由不能出庭的,除应当提前向法院书面说明不能出庭应诉的事由外,还应当委托本机关其他副职领导出庭应诉;四是行政机关未按上述规定出庭应诉的,法院将相关情况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编辑:孙治国    

文章出处: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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