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理念,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司法下沉乡村、贴近民心,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双椿铺人民法庭秉持便民利民、以案释法的工作原则,走进鄢岗镇崔楼村开展巡回审判。
本是朝夕相处、相识多年的同村乡邻,却因一场拆房意外互生嫌隙、对簿公堂,好好的邻里情谊一朝破裂,令人唏嘘不已。
2025年2月,胡某因自家房屋拆除事宜,委托同村蔡某帮忙对接联络施工人员。经蔡某联系,胡某与彭某敲定拆房工程,整体劳务费用共计800元。随后,彭某召集张某等五名村民一同参与拆房施工,约定劳务费由五人平均分配。
施工当天,蔡某全程驻守现场指挥作业,还主动出动自家铲车助力拆房施工。不料施工过程中突发意外,施工人员张某不慎从高处坠落摔伤,当即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此次意外致使张某花费巨额医疗费,经司法鉴定,其伤情已构成伤残。
事故发生后,各方就责任划分、赔付金额等核心问题争执不休,数次私下协商均无果。各方均各执一词、相互推诿:房屋业主胡某认为施工费用已整体打包结算,无需承担责任;居中联络的蔡某辩称仅为帮忙协助,不该承担赔付义务;牵头召集人员的彭某则表示劳务费全员平分,自己并非雇主,不愿单独担责。
多方僵持对峙,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彻底降至冰点。无奈之下,受伤的张某一纸诉状,将胡某、蔡某、彭某三人一并诉至法院。
本案事发乡村、当事人均为村民,属于典型的邻里劳务纠纷。为便民利民、就地化解矛盾,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承办法官孙治国决定将庭审设在村委院落,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前,孙治国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结合乡村零散施工特点,明确本案核心争议为各方责任划分、劳务与承揽关系界定、施工安全保障义务认定。
发包方胡某选任无资质、无安全保障的零散人员施工,未尽选任与监督义务,存在过错;蔡某现场指挥、提供施工器械,未落实安全管控,存在过错;彭某召集施工人员,未履行安全提醒、防护职责,需承担相应责任;张某自身疏忽大意、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受伤亦存在过错。
庭审结束后,孙治国法官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原则开展调解。一方面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劳务受害、安全保障等相关法律规定,纠正村民“干活平分钱、出事没人管”的错误观念;另一方面立足邻里乡情,耐心劝导各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经孙治国法官与村支部支书联合耐心调解疏导,最终使各方当事人摒弃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赔偿协议,胡某赔偿14000元、彭某赔5000元、蔡某赔2000元,圆满化解了这起邻里施工赔偿纠纷,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妥善守护了乡村邻里和睦关系。
庭审现场,周边村民纷纷到场旁听。孙治国法官以本案为鲜活教材,结合乡村自建、拆房、零星务工等常见场景,现场开展普法宣讲,重点讲解了农村零散施工、临时用工中的法律风险、安全责任划分、维权途径等关键内容,提醒广大村民在民间施工、劳务帮工过程中,务必重视施工安全,明确权责边界,杜绝侥幸心理,同时引导村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理性化解邻里纠纷。
此次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不仅高效、公正地化解了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免去了乡村群众往返奔波的诉累,更以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审普法,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直观可感。商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聚焦乡村民生小事、邻里纠纷、涉农案件,深入乡村一线司法、普法,切实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末梢,用司法力量守护乡村和谐稳定,为基层乡村振兴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