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商城法院6个人民法庭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以各“人民调解工作站”为平台,努力在调解工作中切实体现便民利民,最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满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构建联系网络,印制人员联系卡。建立乡、村、组三级联系网络,在调解工作室内张贴“法庭辖区人民调解员、指导员一览表”,将各指导员及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方式印制成卡,并发放到每位审执人员手中,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
二是健全培训制度,加强沟通与指导。各法庭定期对所聘请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不断加强指导员与人民调解员之间的沟通。根据人民调解员来自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特点,充分发挥其在调解工作中的优势。在各法庭的指导下,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案件调解,调撤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是制订工作章程,促进调解显成效。制定详细的工作章程,并张贴上墙。同时,要求法庭干警将工作章程谙熟于心,熟练运用于调解工作中,和人民调解员共同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户家中,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调解成功后经常进行回访,以便强化调解效果,达到调解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是加强信息通报,引“外援”巧妙调解。各人民法庭与辖区内各司法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双方的交流协作。案件受理后,及时向各司法所通报本辖区内发生的诉讼案件,使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从而提升案件的调撤率,力争取得“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