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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资产处置 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6 09:40:52


商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资产处置

项目的公告


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现有已达更新标准、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一批,现需对资产处置项目选取供应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商城县人民法院资产处置项目;

2、服务内容:对已达更新标准、损毁不能继续使用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资产进行处置。

二、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资产处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者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报名相关事宜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97日至2026911

2.报名邮箱:scxfycw@126.com

3.其它有关事项:报名时请将资质要求中所需材料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发送至报名邮箱,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现场踏勘及评审时间通过电子邮箱另行通知。(通过报名邮箱通知,报名人注意查收和回复)

5.联系人:邹女士 0376-6367567

四、评审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一正两副胶装,密封好于评审时带至评审现场。

2.评审地点:商城县人民法院202

3.评审办法详见响应文件。

责任编辑:周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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