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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提升调解理念扩展调解范围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0-02-01 10:15:19


    在“调解年”主题活动中,商城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采取多项措施,将调解理念延伸至行政、刑事、执行案件审执工作当中,进一步推动“调解年”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商城法院在处理行政案件时,通过细致的讲理说法,化解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促成双方和解,既化解了官民矛盾,维护了行政机关权威,又不违反法定程序,深受执法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欢迎。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行政案件27件,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原告撤诉的15件,占55.6%。

该院在处理刑事自诉案件时,积极做好原、被告的工作,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把对被告人的教育与民事赔偿结合起来,把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作为量刑的重要情节,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以调解方式结案,今年以来,该院共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9件,其中,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的43件,占72.9%。

    该院也将调解经验延伸到执行工作中,由审判员为执行人员传授调解经验,提高执行人员的调解水平,促成执行过程中的和解,减少强制措施的使用,避免了矛盾激化事件的发生,今年以来,该院的执行和解率达到50%以上。

                          

责任编辑:孙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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