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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五项措施”狠抓案件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0-03-30 14:56:18


    商城县人民法院为提高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案件的审判质量,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审判质量等多项措施,努力提高法官的审判业务技能,使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审查立案、排期开庭,审判、合议到文书制作,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出现,以促进法官增强效率意识。

    二是完善诉讼调解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加强与基层司法所的联系,通过构建基层调解协助网络,有效保证审判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把好审核签发关。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书由案件承办人起草后,由庭长仔细审查核阅,做出修改意见并签字,案件承办人修改后,再将法律文书送分管院领导签发。

    四是积极开展以评选“优秀人民法庭”、 “优秀审判长”和“优秀裁判文书”、“办案能手”、 “调解能手”为内容的“五项评比”活动,旨在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调解协调、裁判文书制作等能力,形成争先赶超氛围。

    五是加大考评力度,实施绩效考评办法。将审判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的一次重要指标,案件合格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规定考核参数,对合格率不达标或者改判、发回重审率超准的,均扣除绩效考核分,对审理案件经审判委员会评定为不合格、严重不合格的,则对该部门、该承办法官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孙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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