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弃病妻案,被告人梅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梅某系商城县河凤桥乡人,1986年7月与邻村姑娘周某为夫妻,婚后生下一男一女。因周某与婆婆关系不融洽,梅某带其父母和一双儿女偷偷抛弃周某跑去杭州打工。周某因思念孩子多次与娘家人赶赴浙江希望能看望孩子,但均被其丈夫拒之门外,屡屡出言不逊恶言相对,对其不管不问。周某因对孩子刻骨思念,对婚姻彻底绝望导致精神失常,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梅某得知后,仍然不管不问拒绝为病妻治疗不尽抚养义务,并且扬言自己与周倩已无关系。经安徽省六安高诚司法鉴定所鉴定:周某患精神分裂症(混合型),无独立生活能力。梅某的行为遭到了同村居民的唾弃,09年8月11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民警抓获。
商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梅某对因患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妻子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