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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严把“四关”杜绝案件出“次品”

  发布时间:2010-05-17 09:17:27


    今年以来,商城县人民法院针对以往审结的少数案件中存在的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严把案件质量关,倾力打造案件质量精品工程,严防案件“次品”流入社会。

    一是严把审限关,充分利用全院已开通的局域网对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实行全流程跟踪监控,在临近法定审限前15天,通过局域网分别向承办法官或合议庭发出审限临界警示通知,敦促主审法官尽快结案。

    二是严把审核签发关,对法律文书签发的权限进行规范,明确相关人员的审签权限,明确各自职责,规定审签程序及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救济程序,有利地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强化院长、副院长、庭长的管理职责,使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真正担负起审判工作中的领导责任,解决权限不明的问题,减少推托责任的现象,确保法律文书质量和办案水平,提高司法效率。

    三是严把评查关,审监庭认真按照《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对所有已审执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从案件程序、实体和卷宗装订等各个方面逐一审查,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将案件质量的优劣作为考核法官工作实绩以及晋级晋职、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

    四是严把点评关,对评查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分析总结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点评。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既有对具体案件,特殊案情的点评,也有对经过整理发现的共性问题的提示。通过深入细致的点评,促使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孙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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