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城县人民法院把审理好涉农案件作为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要载体,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在审好案件同时突出做好四项工作,努力化解农村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一季度,该院共审理涉农案件31件,其中29件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调解结案,调撤率逾9成。
该院一是针对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熟人社会”的特点,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探索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重视借助村组干部、当事人亲属、当地声望较高人员等参与涉农纠纷案件的调解,努力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二是落实为民措施。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涉诉群众诉累。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感情认同,提高审判效果。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问题,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四是开展司法救助。积极为困难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的减免缓手续,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执行案件的困难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保障其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