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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强化基层调解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10-06-10 08:45:27


    商城县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派出法庭及巡回法庭贴近基层,与基层调解组织接触面大,联系密切的优势,创新做法,致力于调动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工作优势,灵活开展调解指导工作,循序渐进,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指导机制,完善长期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培训。该院建立了定期培训制度,以培训班和观摩庭审等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保证每年深入基层组织对调解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将关系到百姓生活生产、关系到社会道德风尚、民风民俗的最新法律法规和知识传递到百姓和调解员中。此外,该院还推行聘请人民调解员参加协助送达等庭前辅助性工作的惯例,争取多安排人民调解员担任庭审前的辅助工作,让人民调解员在庭审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建立示范指导机制。该院建立了示范指导机制,在基层法庭(巡回法庭)就地审理典型案件时,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或参与个案调解,加强人民调解员对诉讼调解及司法审判的理解与认知,区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不同关注点,帮助其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同时,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出谋划策,提供参考,帮助其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处纠纷的能力,积累调处经验。

    三是坚持定期联络制度。该院坚持实现指导经常化,院领导定期分别带队深入辖区乡镇、村组广泛开展走访活动,零距离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把握基层社情民意,使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指导、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责任编辑:孙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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